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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险

  •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320万
  • 保障期限

    单次航班

  • 保费

    ¥ 30.00

一、合作产品及服务电话

1、          合作产品

1)      产品名称:航空意外险

产品名称

保险条款

保障范围

赔偿金额

保险期间

保险费

航空意外险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

保额320万元人民币

当次航班

30元/份

 

2)      条款名称及产品备案编号: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众安在线)(备-普通意外保险)【2021】(主) 143号

2、服务电话:

(1)航联:400-810-2688

(2)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952299

二、服务信息

1.  销售主体:本保险产品的销售服务方为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网址为 www.ehanglian.com。

2.  承保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承保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即本投保须知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主要服务会通过电话、互联网上的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为您提供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欢迎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2299。众安保险不设分支机构,在您所在的地区,可能无法直接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  

4.  投保年龄:投保人需18周岁以上,被保人年龄出生满30天—100周岁。

5.  投保份数限制及同时购买限制:保险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

6.  保障期间:单次航班。

7.  保费支付方式: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时,保费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费用支付形式支付。

8.  保险合同订立形式:旅客通过互联网购买机票的同时选择购买保险,支付保费后即完成保险合同订立。本保险采用电子保单形式,如需查询保单详情可登录公司网站查询、下载。

9.  保险发票形式及配送方式:本保险的保费发票报销凭证与电子客票行程单合二为一,保险费金额体现在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保险费”一栏。

10.   保单查询及验真途径:

(1)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2)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952299

(3)保险公司官方网址:https://www.zhongan.com/

11.   关于退保及变更:本保险产品生效前,如果您自愿退保,请您拨打400-810-2688申请退保;退保成功后,保费将退回您的原支付账户中;若您客票发生改期,需要退保后重新购保。

12.   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13.   旅客信息保密保障:

我司承诺会对乘机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等保密事项依法进行保障。

14.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及确认:

被保险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并已阅读保险条款/费用扣除/退保等在内的重要事项且投保信息填写真实正确,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5.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特别提示:

出险后尽快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952299进行报案,根据提示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将审核案件并对于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进行理赔金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或支付宝账户 。

特别说明:针对本保险产品的最终解释以保险条款为准。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或在下列期间发生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宫产)而造成的伤害;

5、被保险人发生医疗事故或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伤害;

6、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造成的伤害;

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

9、猝死;

10、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1、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2、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恐怖袭击;

13、被保险人乘坐的飞机不属于保险合同所载行程的民航客机;

14、被保险人乘坐民航客机时未持有有效机票;

15、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候机区,在候机区外遭受意外伤害;

16、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行为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17、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按照《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为此特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名称: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二)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3层2座1301

(三) 许可证名称: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 机构编码:210061000000800

(五) 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3层2座1301

邮编:100025

(七)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

    4008102688

二、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种类

      我公司根据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种类包括【航意险】。

(二) 被代理保险公司情况

保险公司名称: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69号协进大楼4-5楼

经营范围: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仅限临时分保分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保险信息服务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联系方式(客服热线):1010-9955

三、  关联关系

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我公司唯一股东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同属保险中介机构,我公司与其它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投诉渠道及纠纷解决方式

我公司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竭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如发现我公司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及时向我公司投诉举报:

电话:4008102688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3层2座1301

电子邮件:tsauis@air-union.com

 

     以上告知事项,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