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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险(国内)

  • 行李意外丢失赔偿5000元
  • 行李箱体损失最高赔偿300元
  • 每件/套/ 双物品损失赔偿(无免赔)1000元
  • 保障期限

    单次航班

  • 保费

    ¥ 20.00

一、         合作产品及服务信息

1、         合作产品

1)     产品名称:行李险

产品名称

保险条款

保障范围

保额

赔偿限额

保险期间

保险费

行李险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财产损失及延误保险条款(互联网)(众安在线)(备-普通家财险)【2021】(主) 107 号

托运行李意外丢失和损坏

5000元

行李箱体损失最高赔偿300元;

每件/套/ 双物品损失最高赔偿1000元;

约定航班

20元/份

 

2)条款名称及备案号: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财产损失及延误保险条款(互联网)(众安在线)(备-普通家财险)【2021】(主) 107 号

      3)特别约定:

a、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乘坐保单载明的境内航班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每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b、本保单仅承保托运行李损坏和丢失保险责任,个人随身物品丢失或损坏不在本保单承保范围内。

c、托运行李损坏或丢失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对于行李箱体损失最高赔偿300元,每件/套/ 双物品最高赔偿1000元,累计赔偿限额以保单载明为准。

d、下列任何财产的丢失或损坏,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金银、珠宝首饰或饰物、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仪等电子设备及配件、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相机及配件;

(2)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单证、债券、印花、息票、地契、股票、动产不动产权利证书、旅行证件、银行卡、信用卡等;

(3)图章、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及其所载信息;

(4)用于商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

(5)录制于磁带、记录卡、磁盘或其他类似设备上的数据;

(6)易碎或易破物品的损坏,如玻璃、瓷器或水晶等;

(7)动物、植物、食品食物、饮料及酒类;

(8)家具、古董、艺术品、收藏品;

(9)租赁的设备;

(10)汽车(及其附件)、摩托车、船、自行车、其它机动或非机动交通运输工具;

(11)在用的运动器材;

(12)走私、违法运输或贸易的物品

二、         服务信息

1.     销售主体:本保险产品的销售服务方为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网址为www.ehanglian.com。

2.     承保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承保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即本投保须知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主要服务会通过电话、互联网上的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为您提供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欢迎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2299。众安保险不设分支机构,在您所在的地区,可能无法直接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全国客服电话:952299。

4.     产品销售范围: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销售。

5.     投保年龄:投保人需18周岁以上,被保人年龄出生满30天—100周岁。

6.     投保份数限制: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

7.     保险期间:当次航班

8.     保险合同订立形式及电子保单:旅客通过互联网购买购买保险,支付保费后即完成保险合同订立。本保险采用电子保单形式,如需,请联系保险公司索取。

9.     保费支付方式: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时,保费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费用支付形式一并支付。

10.  保险发票形式:本保险的保费发票报销凭证与电子客票行程单合二为一,保险费金额体现在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保险费”一栏。

11.  保费发票配送形式: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配送方式见购票说明。

12.  保单查询及验真途径:

1) 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2) 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952299

3) 保险公司网址:https://www.zhongan.com/

13.  除外责任

下列任何财产的丢失或损坏,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金银、珠宝首饰或饰物、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仪等电子设备及配件、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相机及配件;

(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单证、债券、印花、息票、地契、股票、动产不动产权利证书、旅行证件、银行卡、信用卡等;

(三)图章、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及其所载信息;

(四)用于商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

(五)录制于磁带、记录卡、磁盘或其他类似设备上的数据;

(六)易碎或易破物品的损坏,如玻璃、瓷器或水晶等;

(七)动物、植物、食品食物、饮料及酒类;

(八)家具、古董、艺术品、收藏品;

(九)租赁的设备;

(十)汽车(及其附件)、摩托车、船、自行车、其它机动或非机动交通运输工具;

(十一)在用的运动器材;

(十二)走私、违法运输或贸易的物品。

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个人行李丢失或损坏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被保险人的托运行李被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没收、扣留、隔离、检验或销毁;

(三)行李物品的非功能性损坏、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四)因包装不善导致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的;

(五)被保险人的商业合作伙伴、亲属或旅行同伴行窃;

(六)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场所;

(七)非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期间托运的行李、纪念品或物品;

(八)任何原因未明的损失或丢失;

(九)被保险人未能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丢失证明的;

15. 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旅客信息保密保障:

我司承诺会对乘机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等保密事项依法进行保障。

17.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及确认

被保险人(即乘机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并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免责条款、费用扣除、退保等在内的重要事项。

三、         常见问答: 

1、 购买本保险产品如何退保及变更?

本保险产品生效前,如果您自愿退保,请您拨打400-810-2688申请退保。退保成功后,保费将退回您的原支付账户中,变更需要退保后重新购买。

2、 如何索赔?

出险后尽快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952299进行报案,根据提示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将审核案件并对于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进行理赔金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或支付宝账户。

特别说明:如本挂网资料有未尽事宜,请详见保险条款。针对本保险产品的最终解释以保险条款为准。


除外责任

下列任何财产的丢失或损坏,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金银、珠宝首饰或饰物、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仪等电子设备及配件、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相机及配件;

(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单证、债券、印花、息票、地契、股票、动产不动产权利证书、旅行证件、银行卡、信用卡等;

(三)图章、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及其所载信息;

(四)用于商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

(五)录制于磁带、记录卡、磁盘或其他类似设备上的数据;

(六)易碎或易破物品的损坏,如玻璃、瓷器或水晶等;

(七)动物、植物、食品食物、饮料及酒类;

(八)家具、古董、艺术品、收藏品;

(九)租赁的设备;

(十)汽车(及其附件)、摩托车、船、自行车、其它机动或非机动交通运输工具;

(十一)在用的运动器材;

(十二)走私、违法运输或贸易的物品。

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个人行李丢失或损坏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被保险人的托运行李被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没收、扣留、隔离、检验或销毁;

(三)行李物品的非功能性损坏、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四)因包装不善导致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的;

(五)被保险人的商业合作伙伴、亲属或旅行同伴行窃;

(六)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场所;

(七)非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期间托运的行李、纪念品或物品;

(八)任何原因未明的损失或丢失;

(九)被保险人未能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丢失证明的;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按照《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为此特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名称: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二)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3层2座1301

(三) 许可证名称: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 机构编码:210061000000800

(五) 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3层2座1301

邮编:100025

(七)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

    4008102688

二、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种类

      我公司根据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行李险】等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种类包括【行李险】。

(二) 被代理保险公司情况

保险公司名称: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69号协进大楼4-5楼

经营范围: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仅限临时分保分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保险信息服务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联系方式(客服热线):1010-9955

三、  关联关系

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我公司唯一股东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同属保险中介机构,我公司与其它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投诉渠道及纠纷解决方式

我公司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竭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如发现我公司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及时向我公司投诉举报:

电话:4008102688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3层2座1301

电子邮件:tsauis@air-union.com

 

     以上告知事项,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